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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开展“物业合同纠纷”行业调解的通知

发布: 2023-09-08     文章来源:     查看: 922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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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开展“物业合同纠纷”行业调解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为全面落实《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》,帮助本会会员企业化解“物业合同纠纷”难题,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20年成立了“物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”,开展物业行业合同纠纷调解工作。

现就在本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“物业合同纠纷”调解的相关通知如下:

一、物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背景

2018年11月《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》明确在物业行业开展行业调解,化解物业纠纷;另一方面,我市物业案件数量也巨大且呈上升趋势。本会立足问题,通过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,打造化解物业合同纠纷的绿色通道,2020年8月设立“物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”,全面开展物业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,据统计,三年来已通过调解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物业合同纠纷逾万件,多次获得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2021年度、2022年“优秀调解员”“合肥市优秀调解组织”等荣誉称号,截止目前,调解中心已完成市区基层法院的全覆盖。

二、物业合同纠纷的特点

在实践中,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合同纠纷,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,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不是“一拍两散”的关系,具有“同一屋檐下”所形成的相互理解的基础和条件。调解中心通过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普及物业知识、法律知识、劝一劝,让一步的工作方式开展依法调解,依约调解,避免轻易进行的法院诉讼,开展物业合同纠纷的诉源治理,将会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,最终实现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和谐关系,提升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水平,化解物业合同纠纷,有效地减少投诉率。

三、开展“物业合同纠纷”行业调解工作的具体方法

凡是我会会员单位在本市提供服务的物业项目,所涉及物业合同纠纷,协会建议会员单位在进行法院诉讼前,可以直接先向协会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,由协会调解中心先行开展依法调解工作,力争在自愿协商、理解、共赢的基础上,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物业合同纠纷。若调解不成再考虑通过法院诉讼途径。

为了构建和谐社会,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,全面实施社会诉源治理,建议我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物业行业调解工作,推进物业服务向纵深发展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,构建合肥物业服务企业品牌。

联系人:协会物业调解中心秘书处  张礼如

联系电话:62646808,19355249159

 

 

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