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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计划出台住宅物业管理新政策 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

发布: 2015-12-10     文章来源: 大众网     查看: 1822次

1210日上午,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张传林一行前往省住建厅视察提案办理工作。大众网记者了解到,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的问题,省住建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,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“缺位”、物业企业发展环境差、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划分、物业服务监管力度不够等四大问题。

 

 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,在省住建厅今年受理的73件政协提案中,涉及住房保障、物业管理、城乡环境卫生等的提案最为集中,占到了提案总数的三分之一,尤其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,引起了委员们的普遍关注。据介绍,针对提案中涉及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,省住建厅研究制定了《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》,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省老旧住宅小区(1995年前建成)整治改造任务,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。目前,全省确定2015年度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项目130个,涉及居民15.2万户,其中30个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,其他项目2016年上半年完成。

 

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如此集中,情况又十分复杂,有没有一个更为具体的管理规范呢?针对委员们的疑问,省住建厅房产处调研员刘涛介绍,省住建厅正在会同相关单位拟定工作方案,计划明年初赴各地开展深入调研,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《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提请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。

 

    刘涛介绍,《意见》将着力解决四大问题。首先是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“缺位”问题,通过推广滕州市“五位一体”社区管理经验,将基层组织指导监督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街镇、社区的考核范围,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组织与物业管理脱节和社区治理无抓手的问题。其次,针对物业企业自身盈利少、生存状况差、从业人员待遇差等问题,研究提出合理定价、税费减免、财政扶持等措施,解决物业行业长远健康发展问题。第三,将进一步规范水、电、暖、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的行为,全部建立一户一表职工体系,切实解决专业经营单位的责任划分问题。另外,将通过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,充实县市区、街镇、村居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,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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