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: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
自物权法颁布实施以来,我国物业管理制度逐步得以完善,韩德云提出,因为现行物业管理制度对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要求较为严格,业主投票权设计先天不足,法律赋予业主的共同管理权几乎无法落实。同时,业主在业主自治中的权利份额不明确、表决方式不明确,致使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决策很容易陷入僵局。
他建议,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:废止前期物业管理制度,将分期开发模式转变为当期开发模式,让业主可以在签约后立即行使业权而无需等到业主大会成立;废止“双过半”业权份额规定,防止入住后往往无法达成共识;建立、健全业主自治的监督机制,可聘请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,各方权责明晰的同时又相互监督。